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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统计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2022-12-21 16:35     来源:河池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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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池市统计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广西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统计体系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六新河池”目标任务,扎实做好统计工作,全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2022年统计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提升统计队伍政治素质。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建统领统计业务为原则,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开展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扎实开展“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持续拓展和巩固“四标”创建成果,推动机关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入开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实际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审核指导,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2022年来,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局领导班子多次带队到基层、到企业开展工作调研,深入了解、摸清全市经济运行实际状况,指导基层统计部门及统计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联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调查队等部门开展第一产业生产形势调研,联合商务、工信等部门开展第二、第三产业指导调研;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为部门、企业提出实用性建议120余条,为各县(区)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三)加强分析研判,全面提高统计服务政府能力。切实加强对全市宏观经济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将当前全市经济运行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获得市领导的高度认可。全年共开展GDP监测90余次,撰写月度监测预警分析5篇,撰写统计分析信息100余篇;撰写对县(区)经济运行形势分析及工作建议点评材料36篇,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正面批示1篇。高质量完成统计公报编发工作,及时在《河池政府网》《河池统计信息网》等平台刊发,印制单行本800余册向社会公开发送。通过“河池统计信息网”网站、“河池统计”微信公众号、河池日报及时发布统计数据,为地方党政领导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四)加强协调沟通,全面提高部门协作效率。一是建立市直部门、各县(区)统计工作会商机制。市统计局先后与市农业农村、林业、工信、发改、商务、住建、税务、调查队等部门召开专题工作会商22次,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统计部门开展经济会商19次,实现与各部门、各县(区)的工作交流对接常态化,借助部门力量做好统计基础工作,强化部门工作责任,增强统计权威,形成信息共享、共同探讨、协同合作的“大统计”工作格局。二是市领导亲自带队,主动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调查总队开展会商汇报工作。1月13日,由常务副市长钟恒钦率队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开展工作会商;5月16日,由市委副书记周光华率队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进行汇报交流;9月5日,由常务副市长钟恒钦率队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向武央局长汇报河池经济工作情况。同时,市统计局领导先后7次赴区统计局、调查总队开展会商沟通,及时提供我市经济增长的亮点材料,正面反映我市经济运行趋势,得到区局和总队的充分肯定和大力帮助。

(五)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动统计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行文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得到高度重视,5月23日市委秦春成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务委员会传达学习并部署全市统计监督工作。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印发《河池市2022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开展方式、主要工作时间节点,全面开展统计法治工作。共对全市106家“四上”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600多家企业开展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发现11起统计违法行为待进一步处理。充分发挥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和警示作用,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圆满完成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成立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河池市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纠治工作实施方案》,对2017年以来496家入退库企业(项目)进行核查,发现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3份并已全部清理纠正,共评查200份统计执法检查案卷资料,发现三大类8个方面的问题并已完成整改。形成专题工作报告向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得到正面批示。

(六)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经济统计水平。一是深入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先后联合市直单位开展业务培训6场,市本级对各县(区)统计业务人员开展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统计专业培训16期次,参加培训达1300多人次。先后举办全市统计执法、服务业统计、农村统计等市级大型业务培训班5场,共邀请到自治区厅级领导1人、处级领导5人到河池现场授课。5月23日,举办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干部千人业务培训会,邀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发改委领导到现场授课,市、县、乡党政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共1328人参加培训。三是坚持统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课程常态化。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到市委党校授课3次,到县(区)授课12次,受训学员达2500余人次。

(七)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推动电子统计台账试点。2022年来,河池市统计局对11个县(区)财务质量高、人员稳定、统计数据质量好的442家“四上”企业开展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市、县(区)两级分别成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试点工作。共落实工作经费11.06万元。全市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通过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在建立电子统计台账中的主体地位,实现统计基础资料的集中化、条理化、系统化管理,确保企业数据采集科学规范,数据填报及时准确。实现了统计指标填报规范化,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八)加强帮扶力度,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局领导先后8次到2个帮扶村开展调研座谈,为罗城县平英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捐赠价值1万元的化肥物资,慰问困难党员、村干部0.75万元,协调解决困难事项6项,全力保障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生活费用开支。全局帮扶干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扎实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主动配合驻村工作队做好就业帮扶、产业验收及各项考核检查工作。先后4次到帮扶联系村开展主题党日、创建民族团结、社会评价等活动,与基层农村党员群众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全年全局投入帮扶工作经费达22万元。

(九)加强统筹安排,不断提高各项常规工作。一是持续落实首席统计师(员)制度,全面开展市、县统计机构和相关部门符合条件人员首席统计师(员)评选、聘任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利,增强首席统计师(员)的学术性、专业性、权威性和荣誉性。二是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工作,市、县级已全部成立五经普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规划普查经费预算、人员物资等前期筹备工作。三是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日契机,通过摆设宣传板报、宣传海报、发放统计法律法规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市民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四是统筹抓好绩效考评、社会评价、保密安全、网络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全面完善基础材料。五是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防疫指挥部的最新决策部署,积极配合新建社区、老街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和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2022年统计工作亮点

一是1篇统计分析材料、1份专题汇报材料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正面批示。

二是获得“广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称号,我局开展的妇女儿童统计工作在全区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发言。

三是统计业务培训实现市、县、乡、村全覆盖,培训规模、培训次数、受训人数创历史新高。

四是积极推动“规上”企业培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12月,新增月度“规上”企业入库153家,同比增长34.2%。批发零售业入库49家,同比增长1.3倍;服务业入库27家,同比增长1.25倍;住宿餐饮业入库26家,同比增长36.8%;建筑业入库28家,同比增长47.4%。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做好经济运行跟踪监测和预警分析。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聚焦市委、市政府关注的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建言献策。加强主要经济指标运行分析,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监测分析,科学研判影响稳增长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助力提高经济运行调度的精准性,加强对季度、月度经济数据预警分析。

(二)持续开展统计监督工作,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和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以《监督意见》为重点,持续加大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力度,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市统计执法业务骨干库,统筹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为全市经济数据质量保驾护航,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围绕工作重点,统筹推进常规统计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对县(区)的指导力度。坚持把强化业务培训作为提高统计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知识解读,提升全市统计人员和各类调查对象的业务素质,提升统计服务决策的能力。二是统筹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及第八次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及时按照国家、自治区五经普方案要求,做好我市五经普、投入产出调查各项工作。三是持续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确保各县(区)汇总数、全市数据与专业数据的基本衔接。深入开展文化及相关产业等增加值核算。加强高技术服务业、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等重点产业统计及新经济统计监测。加强能耗“双控”统计监测和分析预警。推进工业大个体统计改革,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统计监测机制。做好投资领域数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推动各项工作协同发展。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贯彻到统计工作中。深入开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统筹抓好意识形态、疫情防控、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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